释义 |
债权发生的原因如下: 1.契约。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一、不当得利有哪些特征?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4、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在当代社会,我国《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了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内容,比如说不当得利的情况之下,受到损害的人员可以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而无因管理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的管理费。 二、不当得利与侵权的区别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与侵权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被确认为给他人造成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也可以称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一般是因为受害人自己行为不当造成的,而侵权一般是因为侵权人的过错导致的。不当得利一般是指财产,而侵权不仅包括侵犯财产,还包括侵犯人身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