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学校先盖公章再给我意见,公章在意见上方,是否有效? |
释义 | 公章没盖在字上不影响有效性,但需另一方认可。违反合同签署流程和规则,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再签字或盖章确认。法官在审查合同时需考虑事实要件,不仅仅看合同条款。 法律分析 公章没盖在字上认定是有效的.字后来写在公章上就会产生歧异,至于可否有效,要看另一方可否认可。这种情况违背合同订立的通常流程和规则.合同要求两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然后才是签字或盖章确认.先有盖章,后有文字内容。就不能认定意思表示一致了.当然如果另一方认可的话,则认定有效。楼上的回答显然是错误的,只看到合同的表面理论。忽视了事实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不光要看合同条款,也要审查合同的事实要件。比如说,有人拿着一张有你本人签名或盖章的白纸,然后再上面打印上借条。如果先签名后写字有效的话,拿么你就得还钱了。事实上不是这样,法官必须审查前面得事实。 拓展延伸 实习学校意见:公章先盖后给我,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我对法律的理解,实习学校先盖公章再给出意见的法律效力是存在争议的。公章的盖章是为了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并不意味着盖章的文件就具备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文件的内容。如果实习学校的意见文件经过公章盖章,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该意见文件可能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如果该意见文件的内容与法律规定相悖或存在其他问题,公章的盖章并不能使其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确定实习学校意见具备法律效力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根据我对法律的理解,公章的盖章并不意味着文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因此,在确定实习学校意见文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与接受定向培养、委托培训的人员签订协议,约定相关待遇、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有关人员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履约管理。协议各方违反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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