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事专用章可以用于哪些地方 |
释义 | 人事专用章可以用于公司内部的人事文书内容。 人事专用章属于公司部门章,一般在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作用不大。正式的文书,都以公章为有效依据。 人事工作也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含: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和员工关系六大模块的一种管理工作。人事工作人员则是指从事人事工作的人,是公司的一个重要职位。负责公司人事工作的部门则称为人事部或人力资源部。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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