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职单已签字,仲裁有用。劳动者离职后,与用人单位还有其他劳动争议的没有解决的,如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提出仲裁申请。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