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转移养老保险的具体流程:新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新参保地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