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身份证的部门叫什么 |
释义 | 办身份证的地方叫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如果是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受理点办理,需要户口簿和居住证。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当事人可以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身份证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所谓身份证,其实是指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一般都是由政府发行给公民,公民以此作为自己的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因此,及时办理身份证显得格外重要,而在身份证上,一般都又一个签发机关 “填写身份证发证机关”的意思就是这个身份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就是身份证背面的“签发机关”,一般是由身份证所属地市级公安局分局颁发,农村的签发机关一般是县公安局。“签发机关”具体指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对外经济贸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其发证机关为省级对处经济贸易厅(委局);另外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所属单位的发证机关为经贸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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