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质押合同中质物的一般状况:质物状况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根据质物种类不同,对状况的描述也不同。例如,车辆作为质物时,需描述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完好情况等;机器设备作为质物时,需描述规格、型号、牌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 法律分析 质押合同中质物的一般状况:1、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根据质物种类不同,对质物状况的描述也不同。2、如果质物是车辆,则需要描述其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完好情况等。如果质物是机器设备,则需要描述其规格、型号、牌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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