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原因放假导致欠班 |
释义 | 法律分析:欠班分为两种,一种是员工请事假,导致所谓的欠班,这情况下,公司能够不支付劳动者请事假期间的薪水,事实上工作的薪水还是需要全部支付,一种是,公司的原由,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公司照常支付薪水后,告知劳动者,你欠公司的事实上工作天数(或者累计工作时间),如果隶属后者,公司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根据《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由导致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薪水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限定的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超出一个薪水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水准则;若劳动者无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限定解决。 法律依据:《薪水支付暂行限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由导致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薪水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限定的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超出一个薪水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水准则;若劳动者无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限定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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