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规定的丧假是多少天 |
释义 | 国家法定丧假一至三天。丧假安排是5天。具体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婚丧,法定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依法支付工资;2、丧亲假一般不能够超过5天;如果需要去其他省市照顾丧事,距离较远,则可以适当增加休假或者是请假,但通常不能超过7天;3、丧假的具体天数应按照本单位的政策执行来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丧假问题的通知 》 第一条、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个工作日的丧假。 第二条、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工作人员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以根据路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条、工作人员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奖励工资)如何发给,由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工作人员自理。 第四条、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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