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损失赔偿具体如下: (1)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 (2)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委托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其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