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什么意思 |
释义 | 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的意思是表示抵扣或本期留抵。 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除有业务按规定需转出(如税收优惠、出口退税、进项转出)等可转出外,其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的或抵扣后超出的可抵扣税款,可留抵下期税款,所以不能转出。应交税费有余额,在借贷方都有可能。一般来说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表示多交的税费和尚未抵扣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应交税费为负债类科目,期末余额的正常方向应该为贷方,即应交,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是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就是多交了税款。尚未抵扣的税费,是指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了销项税,也就是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 增值税的特征为: 1、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从征税对象看,无论各国的法定增值额有多大差别,增值税都是以增值额而不是以销售全额为课税对象; 2、 实行普遍征税。无论是从横向看还是从纵向看,都有着广阔的税基。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看,无论工业、商业或者劳务服务活动,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纳税;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每一货物无论经过多少生产经营环节,都要按各道环节上发生的增值额逐次征税; 3、实行多环节征税。从纳税环节看,增值税实行多环节征税,即在生产、批发、零售、劳务提供和进口等各个经营环节分别课税,而不是只在某一环节征税。 综上所述,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应纳增值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在会计核算中,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与成本费用无关,提取销项税和进项税额抵扣都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与财务费用无关,也不反映到利润表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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