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劳务派遣转正式工条件有哪些 1、劳务派遣转正式工条件有: (1)个人申请。个人持获奖证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到基层单位劳资部门报名; (2)基层单位初审。基层单位依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3)集团公司审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对各基层单位上报人员进行汇总、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审核通过,并在集团公司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4)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填写录用职工审批表,并按规定签订直接用工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二、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1、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4、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