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
释义 | 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这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的死亡未经证实,或者失踪的被继承人未经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则不能视为继承已经开始。 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 (1)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 (2)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3)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2、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宣告公民死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的期间,通常是4年,但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满2年的就可以提出宣告死亡申请,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 (2)只有经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3)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后,须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一、自然死亡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自然死亡继承从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时候开始。 根据司法实践,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一般情况下是从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开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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