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建设工程类合同中,经常听到当事人说甲方如何如何,这里的甲方大家都约定俗成指向最终客户——建设方,那么客户就是合同中天然的甲方吗?还是可以作为乙方? 在合同中,为了简化对当事人的称呼,一般都将甲方、乙方作为当事人的代称。客户既可以是合同的甲方,也可以是合同的乙方,没有法律规定谁必须是甲方,谁必须是合同的乙方。一般来说,在市场竞争中,客户的地位相对强势,话语权更大,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在建设方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合同中,大多合同都由建设方拟定或主导,这类的合同建设方自然而然将自身作为甲方。即使一些合同文本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起草或提供,为了体现对建设方的尊重,凸显建设方的特殊地位,也会将建设方列为甲方。这是习惯使然。在中国人的正式宴饮中,根据礼仪和习惯,餐桌上坐上席的永远是宴会的最重要人物,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处。 所以,在实践中,客户一般是合同的甲方,并非法律规定,而是习惯形成。在拟定合同中,既可以将客户列为甲方,也可以列为乙方,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