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同种病15天内两次住院报销,除非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没有达到医保起付线标准,否则必须要报销。医保报销并没有对参保人每年的住院次数以及时间有所限制,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也不能推诿或拒绝符合住院标准的医保参保人进行住院治疗、以及没有达到出院标准的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等。 而且即便是商业医疗保险,也没有同种病15天内两次住院就不报销的限制,只是如果商业医疗险的保额用完,就不能再继续报销了。二次住院是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其他无关。一般出院后在一个星期内因病情需要再次住院的,在医保报销上个人不再负担第二次住院起点费,就是二次住院算一次,个人只要负担一次的起点费。出院超过一星期再次住院的,个人要再次负担起点费。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