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东西不给钱属于什么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买东西不给钱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2、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强迫交易罪。 一、强迫交易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如下: 1、强迫交易罪主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由此可见,强迫交易罪的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或三至七年以下量刑。 总而言之,买东西不给钱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抢夺罪。具体定罪标准和量刑规定都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判定,这与构成的财物数额大小和造成的损失都有关系。如果是乘人不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是可以被认定为抢夺罪的,若是携带凶器,性质严重的,也有被定为抢劫的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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