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个人通知存款是指客户存款时不必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一种存款品种。 2.人民币通知存款需一次性存入,支取可分一次或多次。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最低起存金额为5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 3.外币通知存款只设七天通知存款一个品种,最低起存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 对于个人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等值外币存款,经与客户协商,可以办理外币大额通知存款。在支取时按照大额外币通知存款实际存期和支取日利率(即支取日上一交易日国际市场利率-约定利差)计息。 法律依据: 《储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人民币储蓄业务: (一)活期储蓄存款; (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四)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五)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六)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七)华侨(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八)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的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