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的房子怎样转让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宅基地流转必须要由当事人提出来,必须要获得当地部门的审核通过,才能办理流转的手续,而且宅基地只能通过流转的方式进行办理,不能私自买卖。 一、宅基地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1、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转让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完成宅基证使用权转让,下发新的证书。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宅基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遵循“一户一宅”制,建房的标准不能超过各省市规定的面积。 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有所放开,但还是严禁非农户口买宅基地建房和别墅。农村宅基地的转让需要下面一些条件: 1、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转让方有超过一套的宅基地,好多家庭都有几处宅基地。 3、受让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没有宅基地。 4、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宅基地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只有满足上述几个条件,才有可能实现宅基地的转让。建议宅基地转让后,受让方要了解相关政策,要严格执行各省市规定的建房标准建房,以免被拆除。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的模板如下: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1、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2、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一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3、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4、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5、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6、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1)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 (2)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宅基地使用证和相关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身份证: 签订日期: 乙方:身份证: 签订日期: 公证人:身份证: 签订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