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继承的定义及适用情况 |
释义 | 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中,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前死亡,其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前者因受遗赠人转让受遗赠而产生,主体不受限制;后者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主体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可再转继承,次数不限,只要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且未放弃继承权,其份额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分析 一、有关转继承适用范围 有关转继承适用范围如下: 1.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其合法继承人承受。 2.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同样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 3.在遗赠中,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未实际接受受遗赠的财产时死亡的,其受遗赠的财产也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这种情形也可视为转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转继承跟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跟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前提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受遗赠的表示而产生; 2.继承主体不同。转继承主体没有限制,而代位继承人只包含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 3.适用范围不同; 4.其他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转继承可以再转继承么 转继承可以再转继承,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结语 综上所述,转继承适用范围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在于前提条件、继承主体和适用范围等方面。转继承可以再转继承,并无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且未明示放弃继承权。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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