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是确保补贴对象精准。指导地方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要求,精准确定补贴对象范围,将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将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做到应补尽补,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生活照护难题。 二是确保发放过程精准。建成的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全国残疾人口数据库、全国低保数据库的共享对接,加强了对补贴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为两项补贴的精准发放提供了信息化方法手段和数据支撑,保障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精准实施,有效避免了错领、冒领和重复领的现象。 三是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指导地方积极与财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加强协调配合,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