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长沙市教师工资福利 教职员工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目前教师工资福利主要包括: 1、教职员工福利补助费制度。国家每年按照教职员工在编人数拨出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福利补助费。补助对象主要是工资和其他收入太低,维持本人和家庭成员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员工;或因负担家属治病医疗费、丧葬费确有困难的教职员工。福利补助费一般由教职员工本人先提出补助申请,再经群众讨论,福利委员会评议,最后由学校领导或人事部门审定。 2、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特殊岗位津贴等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3、2013年9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以下简称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 二、长沙编外小学教师工资标准 关于长沙编外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目前我们可以根据《关于长沙市开福区公办学校实行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空编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目前对于编外教师的人员管理,主要是实行合同聘用制。我们可以了解到的一些学校聘用的编外合同制教师的人事管理、工资待遇严格按教育和人社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按每人每年8万元(含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等)包干到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