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金会如何申请成立 |
释义 | 流程: 1、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2、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6、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7、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8、进行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表述了基金会潜力的愿景。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9、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 10、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 11、建立会计体系。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 12、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 法律规定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第四十二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 (一)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二)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六)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提请税务机关责令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所享受的税收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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