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2、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