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2019年,深圳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供给的意见》,提出允许外地户口学生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具体而言,外地户口学生可在深圳市上小学、初中,但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家长具有深圳市符合规定的稳定就业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证明;二、居住证明文件,如果租赁房屋,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发票;三、学籍证明文件(如本人在深圳市有就读的小学阶段学籍证明)。此外,还需满足学校录取要求,如报名时间、成绩、年龄等。该政策的出台,解决了外地户口子女难以在深圳接受公立教育的问题,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平等的教育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