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标投标合同是建筑工程、货物或服务采购中的重要合同,一旦发生违约纠纷,就需要依据合同中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处理。强制执行程序包括财产保全、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和实现担保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就履行合同的具体程序约定,也可以就履行期间以外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申请的执行进行保全:(一)被执行人可能逃匿或者以财产的形式转移、隐匿;(二)被执行人虽有财产,但拒不执行或者有其他逃避执行的情形;(三)其他需要保全的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生效的裁判文书或者其他执行依据;(二)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工作单位;(三)要求执行的内容和标的;(四)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在招标投标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规定具体的履行程序,而当存在违约行为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进行财产保全,以实现合同的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