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缴时不用交纳印花税,实际收到注册资本时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 认缴时不用交纳印花税,实际收到注册资本时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可以免收印花税的凭证: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综上所述,认缴时不用交纳印花税,实际收到注册资本时缴纳印花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