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不一定要招标。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国家提倡其它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即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即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