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经营与品牌经营的关联性 |
释义 | 产品经营与品牌经营代表着企业两种不同的经营哲学,两种不同的思想观念。品牌经营比产品经营更贴近消费者,更能满足消费者较高层次的需求。产品是在工厂所生产的东西,而品牌则是消费者所要购买的东西。在完成购买行为时,消费者首先是看品牌在他们心目中是否留有位置,其影响着购买行为的权衡决定,消费者选择某种产品的理由就是某种品牌给他带来的独有的精神感受。一件产品可以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但一个成功的品牌则是独一无二的。 平台内经营者销售违规产品平台经营者会受到什么惩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诉讼时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经营是什么意思 经营是根据企业的资源状况和所处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企业长期发展进行战略性规划和部署、制定企业的远景目标和方针的战略层次活动。经营解决的是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问题,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 经营权是什么 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国有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作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则享有充分的、不可侵犯的经营权。 产品与食品的关系如何理解? 所谓产品,就是市场上任何可以让人注意、获取、使用或能够满足某种消费需求和欲望的东西。《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由此可知,《食品安全法》调整的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食品安全法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这也印证了在调整对象上,《产品质量法》中产品的概念中已经包含了食品。 该内容由 张正林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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