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录音可以作为法庭证据。证据包括以下几种: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衍生问题: 证据和证据来源是什么? 证据就写证据的名称,例如借条,欠条等。证据清单中的证据来源是指你所提供的证据是从哪里得到的。如果是从别的单位或部门调查取得的证据,则来源就应该填写为具体的单位或部门。如果是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如实写上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