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恢复已注销的营业执照 |
释义 | 营业执照注销了不能恢复了。 工商执照被注销后,经营行为原则上就已经停止了,包括负的债务、银行户头、税务登记等也已经注销了。因此,营业执照注销了是不能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注册营业执照,在注册营业执照时,原登记名称无人使用的,可以继续使用。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注册申请书; 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 个体营业执照要交税,需要交纳的税有: 1、个体营业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综上所述,工商执照被注销后,经营行为原则上就已经停止了,包括负的债务、银行户头、税务登记等也已经注销了。因此,营业执照注销了是不能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注册营业执照,在注册营业执照时,原登记名称无人使用的,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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