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录学校名单 |
释义 | 补录学校名单如下: 1、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补录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软件工程等,分数线为200分; 2、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补录专业有铁路,电器工程等,分数线为200分; 3、黑龙江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补录专业有软件工程,继续教育等,分数线为200分; 4、哈尔滨商业大学; 5、江苏大学; 6、温州肯恩大学; 7、安徽师范大学; 8、宁波大学; 9、江西理工大学; 10、山东财经大学; 11、济南大学。 补录的注意事项如下: 1、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工作,应切实保证国家招生政策、法规、计划、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体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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