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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岛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青岛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3、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青岛人才公寓申请资料如下:1、人才公寓申请表;2、已婚申请人及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身声明或未婚声明;3、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4、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项目合作的高层次人才除外);7、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业绩、获奖及能力表现材料;8、参加申请的企业人才需提供申请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等凭证;9、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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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