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一方秘密与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虽然有些人的通奸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被人知晓,但这种知晓是出于当事人意愿之外的知晓,它在本质上是不公开的,是不愿被他人知晓的。通奸与重婚、同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隐秘的、一般不为他人所知晓的、不希求夫妻名分和配偶权利、义务。通奸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而同居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际上即为非法同居。同居与通奸相比对于合法婚姻的稳定性危害更大,判断是否构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要看双方关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关系的稳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一旦一方被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甚至被认定为构成重婚情形,则会承担民事甚至刑事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