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发布平台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网络发布平台在未行使侵权行为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但是,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而未采取措施,以及被侵权人在受到侵权之后,依法请求网络发布平台对侵权的帖子进行删除,而发帖网站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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