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宿是指农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经营主体租赁农户住宅或闲置的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 (城镇建成区域除外),结合当地人文和自然景观特色、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旅游经营方式,为游客体验乡村生活提供餐饮住宿的接待场所,要求房屋产权清晰,建筑合法,单体建筑面积一般在800平方米以内(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可适当放宽),层数不超过4层(含),房间5间以上、14间以下。 民营工商资本在重点乡村旅游区新建并经营的民宿(包括乡村度假酒店、主题休闲农庄等旅游新业态项目),纳入民宿日常管理体系,享受本奖励扶持实施意见。《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