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今我在上海,也许要去北京工作,涉及的社会保障和公积金最好怎么办? |
释义 | 1.若是上海本地户口的职工办理离职后,公积金并不能全部提前,只有在户口迁出当地、离休或退休的情况下可以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2.若是外地人员在上海务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的,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原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制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 如何解决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的问题 关于公司拖欠工资一事,有如下处理方式:1、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85条规定。2、如果这个方式还解决不了,建议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而且如果你还在在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提出辞职,提起仲裁时除了主张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还可以同时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裁决后,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见《劳动合同法》38、46条规定。3、如果已经离职情况,如果公司给你出具看拖欠工资的欠条,而且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劳资争议,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如果没有欠条,可以到公司要求公司出具一份拖欠工资的欠条,可以说怕时间长了自己都忘记了,学张欠条拿着心里有谱。 在工厂工作5年没有社会保障怎么办,怎么补偿? 具体赔偿的标准是:一、以单位违法不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用人单位将被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社会保障卡未激活,以被停保,现在又在外地工作?该怎么办? 社保卡没有激活的,需要先激活。参保人可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社保账户将恢复正常,参保人员可以在支持社保的机构使用社保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我在煤矿发生工伤,公司没有盖章,一次性医疗社会保障不能通知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单位不给盖章,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你们好吗?我想问一下我在北京工作,但现在离职已经交了两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我想提取出来怎么办 可以提取,只要提供有效证件就可以。可以参考以下规定: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果非本地户口员工辞职,那么即可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可在法定工作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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