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合并怎么办? |
释义 | 分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并于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收购的公司债务怎么办 1、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为了维护收购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这个是可以约定处理的。如果真的发生了对外债务,是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根据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二、公司合并的合并法律后果 公司合并后的法律结果是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合并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司合并纠纷中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或者新合并。 吸收其他公司的公司被解散为吸收合并。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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