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工会经费可以按工资总额(实际发放)计提,不是按计税工资总额计提。但是工会经费只能是取得工会拨缴款收据的那部分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2、应付福利费可以只计提不列支,但是要列支必须符合规定:用于企业内部的澡堂,食堂等福利设施或困难职工的补助,医药费等支出 3、职工的用餐补助不可以放到应付福利费里列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