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会经费如何提取和使用 |
释义 | 1、工会经费可以按工资总额(实际发放)计提,不是按计税工资总额计提。但是工会经费只能是取得工会拨缴款收据的那部分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2、应付福利费可以只计提不列支,但是要列支必须符合规定:用于企业内部的澡堂,食堂等福利设施或困难职工的补助,医药费等支出 3、职工的用餐补助不可以放到应付福利费里列支 一、劳动纠纷赔偿会计处理 1、个人所得税:补偿金额在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一次性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符合上述个人所得税部分的金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允许税前列支.3、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二、计提的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短期薪酬吗 目前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 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三、交通补贴计入工资总额么 交通补贴算在工资总额里。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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