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对方起诉后,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如果送达没有问题,那正式立案五日内,法院就会将传票安排送出。但如果送达有困难,则会延长一定的时间。若被告无法送达,则会进入公告送达的程序,公告期为三个月。 被对方起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双方之间存在民事纠纷:被告和原告之间存在民事纠纷,如物品买卖、服务合同、借贷合同等; 2、原告主张权利:原告主张自己拥有某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并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3、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被告未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等; 4、原告有证据证明:原告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权利主张的证据,如合同、收据、照片、视频等; 5、原告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综上所述,如果被告对自己是否被起诉存在疑问,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咨询,以获取帮助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