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除父母外,谁有权保护孩子的利益? |
释义 |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及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按时送适龄子女上学、确保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支付义务教育杂费、创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未经批准或拒送子女上学、让子女中断学业的家长将受到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需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分析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结语 监护人的义务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并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父母、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应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对于拒送子女就学或让其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政府应采取措施予以教育和处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应依次确定。《民法典》规定了监护人的权责,旨在保障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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