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锁骨断能顶几级伤残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病人发生锁骨骨折后,骨折端没有大的移位,一般在伤残鉴定时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如果病人发生锁骨多段粉性骨折,而且外观有明显的畸形,在治疗上采取了手术治疗,一般在伤残鉴定时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具体的伤残评定标准,应该以国家颁布的标准为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评定伤残等级的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治疗期结束且伤情稳定后就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二、“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不同? (一)确定的鉴定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进行),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 对于不同的委托目的和要求,其鉴定的期限也是不同的: 1.伤情鉴定(轻、重伤及轻微伤) (1)根据原发性损伤的伤情,伤后便可进行鉴定; (2)遗留功能障碍的,如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要等到伤情稳定、治疗终结后再行评定,一般在损伤后90天内进行。 2.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评残、工伤评残等)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二)提出鉴定的机关不同 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鉴定可由当事人、用人单位、交通事故双方、公检法等送检部门申请,委托主体较宽泛。 (三)鉴定意义不同 伤残鉴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四)鉴定的标准依据不同 目前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于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包括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非因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普通伤害案件的伤残鉴定、其他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等,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公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于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保障,用于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 而伤情鉴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 (五)使用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六)等级划分不同 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几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骨折的等级一般是多少? 8到10级; (一)、常见骨折类十级伤残: 1、尺骨或桡骨粉碎性骨折。 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髌骨粉碎性骨折,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够上十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5、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做十级。 6、腰椎或胸椎椎体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十级。观察CT压缩面是否达三分之一。 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并伴蛛网膜下出血,可做十级;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 8、癫痫伤残标准要求较高。外伤性癫痫:伴颅脑外伤(脑内需有损伤),发作频率较高(出院3到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并要求此次受伤前没有癫痫病史。需看脑电图。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9、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打内固定,可做十级。 10、外伤性白内障,影响视力,满6个月,可做十级。 (二)、常见骨折类九级: 1、股骨粉碎性骨折。 2、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放宽条件(年纪较大、影响负重或易引发关节炎)可做九级。 3、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4、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6、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7、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三)、常见骨折类八级: 1、腰椎或胸椎2根以上压缩性骨折 2、12肋以上骨折。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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