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道里丢东西怎么处理 |
释义 | 楼道堆杂物可能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丢了贵重的东西的话,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小区内的楼道等区域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任何业主都没有权利私自占用,否则就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丢东西可以报警吗 遗失东西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会根据你所提供的物品照片、行踪轨迹帮助查找。同时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目击人等方式确定遗失的具体地点以及是否被人拾得。 《民法典》中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在遗失物被领取前,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楼道东西丢失找物业还是报案 物业公司和业主是以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双方的,看合同是不是对丢失东西做了明确的规定。还有就是看物业尽没尽到应尽到的义务,比如看车辆出入登记记入,还有外来人员登记记入,监控是否正常运行,如果这些都做到了 那么物业就没有责任了。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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