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上海市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释义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含有出版物零售业务;(三)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应当向区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风险提示:上海市对出版物的零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零售经营业务的,应当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否则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第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4 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