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开网店需要纳税吗 |
释义 | 需要交税的。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个人网上销售货物无需纳税是对我国税收政策的误解。但对于销售额较小的卖家,若经核定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确实可以事实上无需纳税。对入驻平台的电商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卖家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定期定额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方式。 一、个体户交税新规 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将其核算。个体户交税的新规:1、按销售商品金额的缴纳3%增值税,按提供服务金的5%缴纳营业税。2、同时按当时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加起来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个体户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是免征。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经营规模小又确实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来说,税务部门会对其个体户行定期的定额征收。 二、个体经营户如何交税 收入不同交税数目也是不同的,月收入低于5000不需要交税,具体的要求如下: 第一条为适应对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税收实行查帐征收的需要,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户,均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体户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您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三、支付自然人的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网友提问: 我公司是黑龙江的一家企业,与一自然人签订了办公室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包工包料,该自然人向税务机关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个人所得税已由税务机关按从事经营所得核定征收,请问我公司支付自然人装修款时是否还需要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新《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六条规定第(三)项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 号)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第十五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 号)第二条规定,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在申请开具发票时,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统一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3%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经营所得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你公司支付款项时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