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上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含有出版物零售业务;(三)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风险提示:上海市对出版物的零售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应当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法律依据 《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第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