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将在山东济南赠与房产给子女,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
释义 | 赠与房屋产权需要缴纳个税、契税和公证费,费用高于买卖过户。赠与房产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赠与房地产属于无偿转让,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法律分析 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房屋产权,赠与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拓展延伸 山东济南房产赠与给子女,如何合理减少税费负担? 在山东济南,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子女时,合理减少税费负担是可能的。首先,可以利用财产赠与的免税额度。每位父母每年可以分别赠与子女一定金额的财产而无需缴纳赠与税。其次,可以选择合适的赠与方式。例如,将房产以部分赠与、部分出售的方式进行,减少赠与部分的价值,从而降低税费。此外,还可以利用财产赠与的分段计算方法,将赠与分为多个年度进行,以分散税负。此外,咨询专业税务律师,了解相关税法规定和优惠政策,可以帮助制定更合理的减税策略。总之,通过合理规划和咨询专业人士,可以有效降低山东济南房产赠与给子女所需缴纳的税费负担。 结语 赠与房产涉及多项费用,包括个税、契税和公证费。与买卖过户相比,赠与过户的税费要高得多。虽然赠与房产无需缴纳营业税,但受赠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支付契税和赠与公证费。此外,银行通常不认可受赠房屋作为交易,因此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赠与房地产不属于有偿转让,因此不包括在土地增值税范围内。在山东济南,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时,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免税额度、选择合适的赠与方式和分段计算方法,减少税费负担。咨询专业税务律师可以帮助制定更合理的减税策略,降低赠与房产所需缴纳的税费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