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出钱房产证加名字 |
释义 | 如果女方不出钱,但想要将自己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上,那么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财产归属问题:如果这套房产是男方单独购买,那么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是合理的,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加入名字。如果这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购买,那么女方有权利要求加入名字。 2. 合法性问题: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进行公证和登记,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女方不出钱,那么男方需要承担这些费用。如果男方不同意支付费用,那么女方就无法将自己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上。 3. 风险问题:如果女方将自己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上,那么她也将承担房产的所有权和责任。如果房产出现问题,女方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因此,女方需要仔细考虑是否值得将自己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上。 总之,如果女方不出钱,但想要将自己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上,需要考虑财产归属、合法性和风险等问题。如果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加入名字,或男方不同意支付费用,或女方认为风险太大,那么就不应该将女方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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