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还建房是指政府或者开发商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一些设施建设项目时,被拆迁户无房可居住时对其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而为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品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取得方式:商品房是以货币形式购买的,而还建房主要是以补偿形式取得的。 2、土地性质:大多数还建房是政府划拨土地兴建,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让地。 3、交易税费:土地为划拨地的还建房在交易过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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