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商品房流程以及收费标准 |
释义 | 一、申请登记程序: 交纳维修资金(三楼维修基金窗口)—配图(二楼测绘窗口)—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 二、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售房单位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2、房屋所有权证(售房单位提供); 3、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商品房现售合同(乙方正本); 6、物业维修资金发票; 7、抵押登记申请表; 8、主债合同(借款合同); 9、房地产抵押合同; 10、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1、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1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13、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 1、未成年人购房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2、第 12、13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第 7、8、9、10项为购房人需办理抵押贷款时提交。 三、收费标准: 1、住宅:房产登记费:80元/套; 配图费:20元/证; 他项权利(抵押)登记费:80元/套; 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米。由卖方单方交纳。 2、非住宅:房产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他项权利(抵押)登记费:550元/件; 转让手续费:买卖双方各5元/平方米。 3、物业维修资金: 多层(无电梯):75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有电梯):120元/平方米。 四、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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